释义 |
税务部门权责清单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依法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 3、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4、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6、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7、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8、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9、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0、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