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书怎么说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书怎么说 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 xx县国土资源局: 兹有申请人:xxx,现申请将位于xx县田蓬镇田蓬街,土地使用证号:富国用(2006)字第329号,地号:xxx,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136.66平米,因继承遗产,经家庭协商,把xxx位于xxxx的土地使用权分为两宗,一宗为xxx名字,面积为52.51平方米,一宗为xxx的名字,面积为86.03平方米,望贵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2014年月日 (一)提出申请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权利人应自土地变更实发之日起30天内到土地所在县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属土地转让,需由土地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时申请: (1)权利人变更名称、地址; (2)变更土地用途 (3)变更土地权属性质 (4)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以土地作价入股,以土地联营合作、赠与、继承和企业被收购、兼并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2、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 (二)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 1、受理人审核权利人所提交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明清楚应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材料齐全又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2、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编号,并给回执单。 (三)产权审核 1、初审登记人员将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调查核实,符合规定的,报股长核准。 2、审核报局领导审核 (四)登记发证 1、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2、登记人员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或更改土地证,加盖公章。 3、权利人凭回执、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还应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并复印土地证一份存档,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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