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早逝,母亲又死,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
释义 | 女儿先于母亲去世,女婿是否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女儿的继承权更大,孙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女儿先于母亲去世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能实际继承遗产。女婿虽然有赡养岳母的义务,但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女婿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可以分得岳母遗产的一部分。 法律分析 女儿先于母亲去世,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如果女儿先于母亲去世,女婿虽然有赡养岳母的义务,但他并没有继承权。然而,如果女婿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仍然可以分得岳母遗产的一部分。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女儿和孙子谁的继承权更大 女儿的继承权更大,孙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民法典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要在没有相关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依照法定继承的才能实际继承得遗产。遗嘱继承按照遗嘱来继承。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拓展延伸 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社区或者村委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等。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结语 女儿先于母亲去世,女婿是否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女儿的继承权更大,孙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女儿先于母亲去世,女婿虽然有赡养岳母的义务,但他并没有继承权。然而,如果女婿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仍然可以分得岳母遗产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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