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2009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 第四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集中采购目录确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 政府采购实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支持自主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