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州市建筑条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6号令)、《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建[1997]92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