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一男子扔37辆共享单车入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处罚 |
释义 | 一个月内,在同一地点,男子先后多次将37辆共享单车从桥上丢入河中,原因只是好玩刺激。 近日,上海松江公安分局九里亭派出所抓获了这样一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1日05时56分许,九里亭派出所接到某共享单车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扭获一个将单车扔进河里的男子。 据工作人员反映,4月10日以来就陆陆续续发现有多辆单车在同一座桥附近失联,经过4次打捞,找回了全部失联的3辆单车,怀疑是有人故意将车辆扔进河内。为此,工作人员便开始蹲点巡查,最终在4月21号凌晨发现了正在丢车的嫌疑人王某。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将嫌疑男子王某传唤至所。 经审讯,王某对其先后多次将共享单车丢进河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今年4月初的一天,其发现一辆共享单车停在了桥上,为了好玩便萌生了投河的想法,尝到甜头后,每次经过那座桥,都会将附近的单车搬过来丢进河中,只为了单纯寻求刺激。 经单车工作人员核算,扔下河道的37辆单车车锁皆已损坏,维修价格高达2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松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一、损坏共享单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共享单车被破坏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破坏共享单车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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