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税可抵扣的九项 |
释义 | 消费税可抵扣的九项,具体如下: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9、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可以分为几个部分: 1、服务类消费税:包括旅行服务、电信服务、餐饮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 2、消费品类消费税:包括油料、烟酒、服装、鞋帽、箱包、家具、电器、机动车、化妆品等; 3、关税类消费税:指从境外货物、服务入境国时,政府要求对货物和服务征收的关税。 4、其他类消费税:如娱乐场所的入场费、游乐园的入园费等。 综上所述,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有助于改善经济,但也会导致消费者负担加重,所以消费税的征收应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以确保合理征税,减轻民众的负担,有利于稳定经济社会,增加国民财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