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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享有什么是人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前提
释义
    享有生命权是人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前提。
    具体如下: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4、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5、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6、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7、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8、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9、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10、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11、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2、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侵犯名称权的情况具体如下:
    1、非法干涉企业转让名称权。企业名称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的可转让性。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企业名称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因此,企业名称转让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2、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和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
    3、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4、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定自身的名称时,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综上所述,享有生命权是人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前提。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是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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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5: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