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监督权等9项权利。 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2.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