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贷款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设立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将原来部队一次性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至正常公积金账户的);(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四)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五)所购住房为合法住房并能够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六)已付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 第十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贷款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设立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将原来部队一次性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至正常公积金账户的);(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四)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五)所购住房为合法住房并能够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六)已付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