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社保个人信息变更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1、单位到社保中心登记业务岗、上地、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业务岗或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账户信息采集;(1)单位通知人员开具领取待遇的银行卡(折);(2)单位采集报送银行账户信息。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变更信息①登陆平台,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进入网上申报系统;②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变更 “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银行账号”、“参保人联系电话”及“参保人手机”。(变更参保人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个人信息批量修改”模块批量修改单位人员的手机号码)。③系统提示成功后即可,无需到社保中心审核。方式二: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变更信息①登陆台,进入“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及最新升级补丁;②进入“基本信息管理”/ “个人信息修改”,修改“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银行账号”、“参保人联系电话”及“参保人手机”。③进入“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查询后,点击“报盘”按钮,生成报盘文件(格式为.dat),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④携带报盘文件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到社保中心、分中心或街镇社保所办理手续。北京社保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通过“企业版软件”途径进行信息变更的,需要提交信息变更报盘文件(格式为.dat)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采集的则无需提交材料。 法律依据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持卡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民族等基本信息依法变更后,应当到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服务网点换领新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