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集团公司下属A、B两家全资子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从A公司调到B公司,则新公司要与劳动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原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则从新计算劳动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