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法医鉴定的条件: 法医鉴定必备材料: 1、鉴定委托书。伤害案件鉴定由当地派出所委托,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委托,其他鉴定由相应单位出具; 2、被鉴定人身份证明; 3、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总结)、实验室检查单、x光片、CT片、报告单等各种治疗方法的原始证明; 4、住院后必须复印住院病历,包括住院志愿、体检、专科、诊断、手术记录、必要的实验室检查表和图像报告。特殊情况下,应加盖病程记录和护理日记,复印材料应加盖医院证明章; 5、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估应提供事故责任认定; 6、重新鉴定应提供原鉴定书(复印件)。 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未成年人必须由监护人或委托单位派人陪同。 重新(审查)鉴定需经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事先联系后,办案民警应携带要求重新(审查)鉴定的委托书等相关材料陪同被鉴定人到市公安局进行鉴定;如果重新(审查)鉴定是由受害方提出的,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重新(审查)鉴定应在场。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