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多开了金额怎么办 |
释义 | 由于原发票多开具,不能将原发票直接取回作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由对方单位向对方所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证明,理由为销售折让;2、由对方单位向对方所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证明,理由为销售退货或开具错误。 1、如果是本月的,直接去国税局作废发票,之后重开正确的发票; 2、如果是跨月的发票有误,就需要冲红重开。开错的发票金额在下个月申报成功以后,再去税局申请退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综上所述,关于发票开多了金额怎么办的问题,建议参考以上内容。 法律依据;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可见,发票金额开多了,不仅会造成损失(多交税),而且还会构成虚开发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如果发票开多了,必须让对方退回,作废或冲红后重新开具,不能在票面以涂改加盖公章的方式使用。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有关规定,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取得的发票多开了,与实际结算金额不符,我公司有权拒收,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正确。由于发票不符合规定,取得的多开了金额的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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