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商局不处理事情,可以到当地的政府或者信访局、纪检委进行投诉,并且可以要求予以答复处理结果;也可以根据法律依据,到当地法院对该工商局的不作为行为进行诉讼,依法维护公民的权益。《工商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