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费者投诉维权途径有如下: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针对不同的产品,这个“商家”的概念也不尽相同。一般产品应该只需找柜台代理商即可,而数码和笔记本产品一般则需要到其在当地专门设立的的客服、售后部门解决。 (二)请求调解 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没有结果时,消费者可到相关行政部分去申诉。这里的行政部门,主要指的是工商局。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通过行政机构的干预,消费者仍会取得满意的处理结果时,可向本地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方式仍没解决问题时,消费者便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处理,这也是处理问题的最终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