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对方不迁户怎么办 |
释义 | 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在对方不同意迁出户口的前提下,应由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以免影响双方的生活。 一、夫妻户口能否分开 夫妻双方户口能分开。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话,就都可以把自己的户口,迁到另一方的户口里面,同时,也可以选择不把户口迁入。因此,夫妻双方的户口是可以分开的,只要带上本人老家的户口本,还有对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去街道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开具一份盖有公章的分户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和相关的证件,到其户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户籍的片警,进行分户手续的办理,即在双方户口没有迁走的情况下,给双方办理属于其个人小家的户口本,户口本里面只有双方的户籍信息,老户口本显示其已经迁出,实际上,户口还是在其原先房子的地址,户口没有迁走。 二、结婚后可与父母分户吗 结婚后可以与父母分户,根据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三、分开的户口还能合并吗 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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