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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释义
    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一)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二)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三)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四)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加强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个人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结算账户包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经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各类银行卡或存折。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条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第八条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
    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二、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出来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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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7: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