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秘密应当便于工作开展的最大 -国家秘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 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 第九条 密级确定以后,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纠正。 第十条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绝密级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二)机密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三)秘密级由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或者其上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其他机关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可以在其主管业务方面行使前款规定的确定密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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