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有哪些 |
释义 |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是:可以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供了动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和市场运作效率。 一、股票上市对公司有哪些利弊 上市的好处: 1、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首先,企业上市后可以筹集到相当数量的资金。其次,公司上市后,还可以再融资募集资金。 2、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企业发展方向。 3、企业主不需要为企业承担一切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劣势: 1、企业的财务状况需要向公众披露。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在一个透明的环境中运作,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能适应透明的运作环境。 2、企业主的控制权被削弱。企业上市后,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均需经股东同意。执行董事会在做出战略决策时,需要获得企业大股东的许可。 3、它可能是恶意获得的。企业上市后,其股票可以自由买卖。 二、什么是债务剥离拍卖重组 资产剥离是指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将原企业的资产负债与原企业账户分离的行为。资产剥离不是企业失败的标志,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合理选择。据了解,所谓债务剥离,是指剥离原上市公司应向上市公司承担的一定部分相关负债,然后上市公司无需偿还相关债务。剥离的是上市公司的债务。一般来说,这种行为是大股东为了壮大上市公司而采取的一些措施。未来不会由上市公司承担,也不会有新债换来。 三、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而且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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