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发商销售不动产时预收的房款不征税,就是说你付的不是全部房价,只是首付款或者定金,不到交税的时候。由于房地产产权变更必须要去登记,所以在没有确认产权变更前,开发商并没有将房产销售给购房人,那么就不必交税,也就不必开具有税率的发票。 待付好全款或者需要去办理产权登记时收回这张不征税发票后,再开全款的带税率的发票给购房人,购房人再去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