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保险合同中止的原因 1、宽限期内还未续费的 如果到了续费的日期,投保人还没续费的,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一般是60天。如果60天过去了,还没有缴纳保险金的,那保险合同效力就中止了。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从需要缴纳的保险金扣除。但是如果宽限期结束了投保人还没有缴费的,保险合同就中止。 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险费和利息的 人身保险是有现金价值的。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费的自动垫交条款,即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内没有续费的,从现金价值中扣除,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当保险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付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的时候,合同效力中止。 二、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怎么办 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会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