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营运车辆报废年限: 1.出租客运(小、微型):8年。 2.出租客运(中型):10年。 3.出租客运(大型):12年。 4.教练车(小型):10年。 5.教练车(中型):12年。 6.教练车(大型):15年。 7.公交客运(小、微型):10年。 8.公交客运(中型):15年。 9.公交客运(中型):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