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