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作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很多证人到了法庭才发现没带证件,有时不能进入法院。 2、一定要实事求是。 3、接受法官的询问,包括法官对证人有关身份问题的核实,法官同时一般会交待证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4、证人在法庭上要准备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主要是案件的原、被告)以及双方律师的质询提问,尤其要注意回答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律师向证人所作的质询。 5、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就自己看到、听到和经历感受到的客观事实直接简要地回答提问,清楚就是清楚,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不要扩大内容,不要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性的语言。 事实上,不管在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活动中,案件当事人都不能专门给证人财物,让证人去做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词,这样做涉嫌向证人行贿,对当事人是非常不利的,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如果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一、接到法院传票不去什么后果 接到法院传票不去,开庭时被告无故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到了传票上规定的开庭时间,哪怕是被告没有正常出庭,也就是所谓的收到传票没去,法院也会正常开庭的。而被告没去的话,无疑首先是给法官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认为这人肯定是理亏的一方,不敢当面对峙。其次,法庭上是一个讲究证据的地方,俗话说得好:空口无凭。法庭上都是需要你提供相应的证据的,但是也会考虑到一些原告和证人的证词方面,如果你不出庭的话,你没有办法对那些对你不利的证词进行辩驳。而法官只能听到原告的证词,就会适当的根据原告的证词来对你做出一些不利的判决。因为你不曾出庭,所以法官是没有办法问你的意见的,对于那些证词,法官只会默认你已经同意。这样做出来的判决,对你是相当不利的。 二、证人如果不出庭作证,则证言效力将会大大降低。一旦有与该证言相矛盾的其他证据,则该证言将不会被法院采纳。 一般情况下,证人证言满足证据的三种属性就具有证明的作用。至于证明力的大小,还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证人的认知、记忆、表达能力。证人所作证言,必须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符,不能表达意志,神志不清的人不能作证人。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证人证言的提供方式。若证言是在法庭上提供,且经过原被告或控辩双方的质证,证人的资格、能力,证言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由于经历过双方唇枪舌剑的洗礼,证人证言的可信性会非常高。相反,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言与其他证据相比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证言真实性的程度易受证人主观意识的干扰。因此,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尽量排除证人作证的主观臆断、猜测或者推断,在作证时也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是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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