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租房的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一定要清楚明确,包含租赁房屋的数量、价格、租金和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 2、租赁期限是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明确租赁房屋及使用物体的维修责任和附加条款。 一、租赁合同是什么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入和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房押金如何退 租房押金一般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退还。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租房合同时间怎么签 租房合同时间,当事人经过协商签订即可,一般具体到年月日。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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