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资格是怎么获得的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一、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的区别如下:独立法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展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独立法人,是指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资金。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人设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审查合同应注意什么 1、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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