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列席代表就是说可以去参加这个会议,但却没有任何的表决权利,不过仍然还是会有发言权,对这次会议讨论的内容,能够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正式代表就意味着有参加这次会议的资格,并且在这场会议中有表决权、选举权以及提案权。正常情况下来说,列席代表是因为跟这次会议的主题有很密切的关系,然后才会被邀请参加,如今很多列席代表,都是属于很有资格的人员或者领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汇报情况,回答问题。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当向主席团报告。 第十四条 主席团可以召开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发言,就议案和有关报告发表意见。 第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出席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向会议秘书处书面请假。秘书处应当向主席团报告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和缺席的原因。代表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第十六条 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