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区别 |
释义 | 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区别为: 1、定义上的区别。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2、承包范围不同。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直接对业主负责。业主可以委托他方做工程总承包,也可自已管理,分项发包。施工总承包,从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处接受投资及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接受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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