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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派遣合同的弊端
释义
    1、劳务派遣后,与企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利于维护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
    2、实践中,用工单位往往以无劳动关系为由,任意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拒付工资,由此导致很多法律纠纷;
    3、用工单位往往会把原有员工与派遣员工区别对待,特别是在国有企业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劳务派遣员工往往是动态管理,可以轻而易举地被辞退;
    4、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因其本身存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原则,极易导致用。
    一、劳务派遣工如何理解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什么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二、劳务派遣跟合同工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与合同工存在差异。首先,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进行工作,劳动者与劳动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而合同工仅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其他用工关系。其次,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只能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但合同工的工作性质不受制约,可以从事相关技术性的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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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