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户政管理相关规定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服务中心)提供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办理换领的,还应提供申领人现有的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工作证、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现场采集本人的人像及指纹信息,所需材料如下: (1)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没有人像信息的,申领人需提供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 (2)异地办理的,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工作证、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 (3)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XX县(区)厅,选择XX县(区)公安(分)局,选择居民身份证,或到代办点申请办理; 2.受理: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发送短信要求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 3.邮寄申请材料:申请人等待快递员联系或主动根据短信提示联系快递员(电话)取件(免费)。 4.发证:公安派出所将审批结果免费快递至申请人。该网友可以到就近派出所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