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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资质等级标准
释义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为一、二、三、四等四个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一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 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 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 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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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