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三个有利于”的主要内容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一、集体和国营的区别 集体和国营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国有企业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集体企业也称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和产品由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企业; 2、收入分配方式不同:国有企业国是由国家投资组建的从事产品(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国家进行收入分配。集体企业的收入不由国家分配,而应由集体企业自己分配。集体企业除按章纳税,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交由国家集中支配外,其余的收入,用来增加集体企业成员的福利和满足他们的需要; 3、作用不同: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集体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现,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4、组织形式不同:集体企业按举办的主体可以分为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设立必须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审批;乡村集体企业由乡政府同意报乡镇企业局审批。国有企业是国有控股企业。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5、权利主体不同。 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社会作用主要包括:1、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2、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3、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4、可以极大地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加速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使教育管理有法可依。5、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三、开庭审理和开庭宣判什么区别 1、本质不同:公开审判: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时公开进行的一种审判制度。在中国,审判公开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重要原则,除有特别规定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开庭审理:是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2、意义不同:公开审判的意义:可以带动合议、辩护、回避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发生违法乱纪现象;可以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开庭审理的意义:首先开庭审理能够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其次,有利于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第三,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第四,有利于充分发挥开庭审理的教育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效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三个有利于”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内容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三者相互联系、相互贯通,从不同方面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状态和各项工作成败是非的客观标准,不能把它们割裂和对立起来。在这个统一体中,生产力标准起着基础性的决定作用。“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在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上,在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上,又前进了一大步。它的提出,有助于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排除意识形态方面姓“资”姓“社”的抽象争论,使人们思考问题由从空泛的议论到从实际效果出发,将注意力转移到进一步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来。在“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指导下,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推进。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经验,对如何判断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各项工作是否正确提出的科学标准。具体内容是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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