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在办理中,原来的可以用吗? |
释义 | 一、身份证在办理中,原来的可以用吗? 可以。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辩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挂失后的身份证为何还能用 在我国,居民丢失身份证后,即使做了补办(挂失)处理,由于目前没有任何注销措施,导致原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并且大量遗失、被盗身份证正通过网络进行非法交易,并被广泛用于开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诈骗、洗钱等活动。 三、在补办“新”身份证时,原来的旧身份证还能使用多久时间呢 一般来说身份证虽然有一定的期限,但是在身份证刚刚过期的那段时间并不代表着它就完全失去了作用。在身份证过期后的三个月内,事实上还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果补办了“新”身份证,两张是都可以使用的,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还能继续使用。因为居民补办身份证时,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是不可能变化的,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从一出生就是固定的。身份证里面的住址等信息可以变动,但身份证号码是不变动的,唯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上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日期。因为旧身份证内是有磁性的,内部没消磁,很多场合还是能继续使用的,比如买车票、去上网。等很多不涉及重大金额的都可以使用。 其次我们还要知道的是如果超过身份证的使用年限后,那这张身份证就不可以使用了。当公安机关进行查验时,主要看身份证是不是本人图像,日期有没有失效,如果都正常那就可以继续使用。而使用旧证去银行办业务、去酒店住宿、去网吧上网等,也是这样判定的,只要在使用年限内就会判断此证“真实有效”。而且旧的身份证在一些比如银行,派出所等查验机读场合就不能用了。办理了新的身份证后,旧证在法律上已经失效不可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办理新证是需要收回旧身份证的。公安部《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中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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