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没签合同如何处理 |
释义 | 购买房屋时,如果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要补充签订,如果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房屋的标示。即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部位等。 2.房屋的数量。包括房屋的间数及面积。在以面积计算时,必须写明是居住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3.房屋的设施及公用部位。写清楚房屋是否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及其他设备等。 4.房屋的价金。双方根据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按质论价,随行就市,自行协商;房价协商妥后要如实申报,并明确载入合同。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期付款后,收款方应出具收据。 6.产权登记。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7.税费负担。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违约责任。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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