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回家创业政府有什么补贴 |
释义 | 政府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是有补助的。需要申请需要到当地对口的政府部门进行申请,如投促会、贸促会、工商局、科技局等。 农民工返乡创业政府补助: 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优化贷款审批流程,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贴息。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落实财政资金。县财政要通过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力度。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资金,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 (2)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落实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财政扶持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扶持范围。 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1)提供财政贴息贷款。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各类担保机构探索抵押方式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由同级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创办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合贷款贴息的,优先给予贴息;对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局、扶贫移民局、人行大竹支行) (2)提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经认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自行到金融机构办理额度200万元以内的贷款,由企业向经办金融机构按时支付利息,在按时足额归还贷款后半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将贴息资金拨付企业,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三、完善公共服务措施 (1)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积极推进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使其成为加强和优化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支持电信企业加大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建设投入,改善县乡互联网服务,加快提速降费,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加大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投入,支持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智能电商物流仓储基地,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局、农林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2)强化创业公共服务。公安、教科、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商质监、卫生计生、农业林业、扶贫移民等有关部门要为返乡创业就业农民工提供落户和户籍管理、子女入学、住房、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便利措施,提供免费的公益性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协调落实有关政策,优化创业服务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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