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属于事业编制。 人行每年的招考分三种:总行机关招考(公务员性质)、总行直属企事业单位招考、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招考,只有第一个是公务员性质的考试。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属于国家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属于机关非法人。县级支行是上级行的派出机构,行员制事业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属于行员。国家编委只给了人民银行总行的员工国家公务员编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行的行员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