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那么就是六级伤残: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第六条 六级伤残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7、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8、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9、不完全性失语; 1 0、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1 1、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 2、全身瘢痕面积≥40%; 1 3、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1 4、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 1 5、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 6、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1 7、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 8、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 9、一侧踝以下缺失; 2 0、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 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 2 2、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 2 3、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丧失。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