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食品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 1、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证明资料; (6)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图、平面布局图。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对材料不全的,通知补充; 3、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客观: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