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过劳动局招工的是正式员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上班,必须要经过劳动局或者人事局办理招工手续,填写招工审批表,并且开具报到证,介绍信到用人单位去报到上班,那时候招工是有指标的,招工表交到单位,存入职工档案,鉴别是不是正式职工,必须要有招工表,有了这些资料,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国家实行用工制度改革,实行合同制之后,就不再经过劳动局审批,用人单位直接可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即可,也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所以,现在没有招工表,现在大学生都是合同制,按照缴纳养老保险计算缴费年限,只要缴纳养老保险,达到退休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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