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合法, 1、员工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本人的劳动报酬(按照法律规定的金额),岗位补贴,绩效以及其他奖励性待遇。 2、单位将员工每月总待遇的10%作为绩效奖金,是要看10%中是否存在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果没有是可行的。如果有则单位的做法是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