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场抽头金额如何计算? |
释义 | 开设赌场罪的主要标准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情节严重的标准是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 法律分析 就数额而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情况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等情况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 拓展延伸 赌场抽头金额的计算公式和规则是什么? 赌场抽头金额的计算公式和规则是根据赌场的具体政策和游戏规则而定的。一般而言,赌场会根据不同的赌局设定不同的抽头金额。抽头金额是指赌场从每局赌注中抽取的一定比例作为收入。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是赌注金额乘以抽头比例。例如,如果抽头比例为5%,而赌注金额为1000元,则抽头金额为1000元乘以5%,即50元。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赌局和赌场可能有不同的抽头计算规则,因此在参与赌博活动时,最好事先了解和确认具体的抽头金额计算公式和规则,以避免产生误解或争议。 结语 赌博行为涉及到开设赌场罪,根据赌资数额和参赌人数的累计情况来判断其严重程度。同时,开设赌场罪的认定也与抽头渔利数额的累计有关。抽头金额的计算公式和规则根据赌场的具体政策和游戏规则而定,一般以赌注金额乘以抽头比例来计算。在参与赌博活动前,了解和确认具体的抽头金额计算公式和规则是十分重要的,以避免产生误解或争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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