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工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承包工程的注意事项有:仔细阅读合同文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使用准确术语来约定工期、质量、造价等施工合同的重要条款;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不使用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一、劳务公司分包给个人是否合法 劳务分包给个人不违法。 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工程造价员支付费申请监理怎么签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签订:1、了解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2、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7、不可抗力要量化;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三、施工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建设范围和领域、建设起止时间和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工程建造价格、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相关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及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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