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驾驶证办理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程序: 在交警大队车管所办证大厅2号窗口办理摩托车(E或D类)驾驶证,应提供以下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5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3、本人近期《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一份,可在市一医院专设在交警大队门前的驾驶员体检站进行体检。 经审查合格、受理初学驾驶证业务后,应缴纳260元的考试费,再进行考试。考试流程: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桩考)考试科目三考试(路考),每科考试只能允许补考一次,补考时需交补考费。理论考试在考试计算机上进行,90分为及格。理论考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摩托车安全驾驶及机械常识,桩考为摩托车场地驾驶技术考试,路考为摩托车上路驾驶技术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当日可领取驾驶证。 一、摩托车无证驾驶扣小车12分 1、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到,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机动车; 2、有机动车驾驶证,不包括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摩托车被查到,属准驾车型不符,记12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被记满12分的,注销实习准驾车型; 4、非实习期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未达24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在15日内去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7天学习后,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的发还驾驶证,交完罚款后记分予以清除。 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达24分以上的,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参加科目三路考,以其驾驶证登记最高车型 为准; 5、提供或补办相关牌证后,可以领回被暂扣机动车。 二、驾驶证被暂扣如何拿回? 1.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教育通知书,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携带身份证和《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考试合格后,凭驾驶人考试合格通知书,到公安交管部门领取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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