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不想干了怎么办 |
释义 | 试用期如果做不下去了,不想做了,那么就可以提出离职,因为试用期就是你和单位之间一个试用的过程,不光是单位试用你,也是你试用单位的一个过程。如果你在试用期过程中,你觉得这个单位不合适你的话,你就可以提出辞职,直接走人。 一、试用期可以直接离职吗? 试用期内,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者不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延长试用期该不该辞职 试用期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在考察期内对新招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和身体情况等进行考察。劳动者拥有是否辞职的权利。劳动者拥有是否辞职的权利。劳动者觉得单位没保障好劳动者权益的话,可以提出辞职。 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且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如果固定期限在三年以上或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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