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拾遗失物有什么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拾取遗失物的法律规包括: 一、收拾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1、拾取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 3、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拾取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要求保管遗失物等费用,也无权要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三、失物自招领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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