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属于偷税漏税的情况包括: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等,即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法规定,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会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