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代课教师新政策尚未出台。但地方政策出台了代课教师新政策。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 1、非师范专业,想考教师编制,但又怕能力不足;于是加入代课教师大军,只为积累经验; 2、教编待考,当代课教师锻炼说课能力,以便在以后的教招面试中脱颖而出; 3、考教师资格证只是多谋一条路,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适合,所以先实习一段时间; 4、自身条件好,追求短暂的工作,当教师只是为了填补精神世界,追求崇高的理想; 5、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对教师这个职业有好感,当代课教师只是权宜之计。 综上所述,代课教师大多以此为跳板,其中大部分是为了考上编内教师,或者先成为高于代课教师的编外教师。 代课教师最大的优势是有时间复习和准备考试课程,更重要的是,代课期间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教师角色的体验和基本教学技能的锻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