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要回:1、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没有打算结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2、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