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2023年医保什么时候缴费 |
释义 |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的主要征收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0日。 一、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银行委托扣款、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选择银行委托扣款——2022年11月25日起发起批量扣款。已办理银行委托扣款的,需及时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未办理银行委托扣款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到可签约银行:农商银行、稠州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办理(支付宝、微信均可线上签订委托扣款)。因账户状态不正常、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不成功,由参保人自行承担责任。 直接到银行窗口办理——参保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现金缴费。 采用支付宝方式——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采用微信方式——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二、如何查询记录 如需查询签约账户和缴费记录的,可打开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也可前往委托银行查询签约账户、扣款情况查询和打印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规定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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